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产学研合作基地—安全与体外功效评价研究平台
202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化妆品安全性的问题,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化妆品的安全与体外功效评价也成为了化妆品企业的刚需。
因此,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产学研合作基地设立了安全与体外功效评价研究平台,包含理化/微生物检测实验平台和毒理学试验平台2大检验检测实验室。
一、理化/微生物检测实验平台
理化/微生物检测实验平台配备有∶理化实验室、色谱实验室、无机重金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色谱分析仪器室、光谱分析仪器室和质谱分析仪器室等主要功能区。
该平台拥有各类高精尖仪器设备200余台套,整体装备水平与国际一流同步,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BD FACSMicroCount流式细胞仪、ABI 350—代基因测序仪、梅里埃vitek2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等大型分析仪器。
理化/微生物检测实验平台可应用于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和禁用物质检测MA CNAS 等服务。
二、毒理学动物试验平台
现有杭州滨江中心和绍兴滨海新区安评中心实验室。场地共计约10000平方米,已取得普通环境(兔、豚鼠)和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毒理学动物试验平台拥有家兔和豚鼠饲养笼位800个,大、小鼠饲养笼位约20000笼。配备各类仪器设备200余台套,主要病理切片系统、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流式细胞仪、荧光定量PCR仪、多功能酶标仪等,完全可满足药理毒理检验检测、方法研究与安全性评价的需要。
三、毒理学非动物试验平台(动物替代)
毒理学非动物试验平台(动物替代)是针对化妆品产业发展及监管的需求,依托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动物替代试验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平台。
该平台围体外方法转移与建立、技术开发,标准的研究等重点,开展化妆品体外新方法新工具的研究,体外安全性和功效新标准研究和制订,符合GIVIMP规范的实验室质量体系,化妆品包装材料安全性评价,化妆品植物新原料的研究,结合QSAR分析的化妆品安全性风险评估等工作。
开展化妆品安全与体外功效评价研究,做好理化/微生物检验、毒理学检验和体外功效评价,既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也能让企业确保自身产品的安全性,减少诸多售后问题,为塑造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